日前,苍南县人大派出执法检查组到该县部分乡镇,就贯彻落实《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副县长丁振俊及县委统战部有关人员等陪同检查。
苍南是浙江省民族人口最多的县,为了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近年来,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以及《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并将少数民族乡村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积极创新扶贫方式,大力实施政策扶持、产业基地培育、异地脱贫、低收入农户增收及基础设施提升等工作,引领少数民族群众致富奔小康,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9年全县少数民族农民人均收入达4533元,其中47个民族村人均收入4606元,岱岭畲族乡农业总产值1654万元,人均收入4125元,凤阳畲族乡农业总产值1825万元,人均收入3877元。
在听取工作汇报后,检查组对各乡镇近年来在民族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指出,苍南的民族工作要全面把握好发展机遇,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挖掘好当地的资源和生态等优势,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载体,引导群众发展好效益农业,全力增加少数民族群众的收入,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随后,检查组实地察看了桥墩镇后隆村、莒溪镇桥南民族村,听取莒溪、岱岭、凤阳等乡镇工作情况汇报。在座谈交流会上,少数民族县人大代表及民族村干部就该县加大少数民族地区财政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民族经济;在干部招录用中要明确定向招收少数民族干部名额;进一步落实少数民族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加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检查组一行表示将吸纳此次的执法检查成果,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反映,争取出台更多有关惠及少数民族群众的优惠政策。(苍南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