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民宗局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对该县寮顶回族村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力度,帮助该村向省民宗委申报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小康村”,同时积极做好创建活动的指导帮扶工作,使寮顶村成功通过了省、市有关部门的考核验收,获得了首批“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小康村”称号。
一是加大民族政策方面的宣传力度,深入基层开展社情民意调研行动,了解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帮助企业理清发展思路,营造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是向省市部门争取54万元资金,帮助该村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改善基础设施落后的局面。
三是注重民族风情建设,积极支持民族村做好民族特色文化工作。结合该村实际情况,指导帮助该村建造具有民族特色的休闲凉亭,完成在通村公路两侧墙壁喷绘回族文化介绍,从而为寮顶村营造更好的民族文化氛围。
四是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按照创建活动的评定标准开展检查指导工作,建立台帐,完善制度,顺利通过省考核组验收。(洞头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