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关于做好党外和少数民族科级干部挂职锻炼2015年度期满考核与2016年度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0日来源:编辑:统战部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统战部,在温高校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市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

  为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精神,根据《关于印发〈2011-2020年温州市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委办发〔2011〕157号)和2016年《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党外干部工作联席会议纪要》要求,加强我市党外和少数民族干部实践锻炼工作,推动我市多党合作事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16年度党外和少数民族科级干部挂职工作,现将做好党外和少数民族科级干部挂职锻炼2015年度期满考核与2016年度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5年度党外和少数民族科级干部挂职锻炼期满考核工作

  (一)做好挂职总结鉴定

  2015年度党外和少数民族科级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将于今年7月底结束,请挂职单位通知挂职干部本人,于7月15日前做好挂职总结工作,填写《挂职锻炼干部总结鉴定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印制,样式见附件1,个人总结内容较多的可中间插页),交挂职、接受单位作组织鉴定,并加盖公章,于7月28日前交市委统战部干部处。《挂职锻炼干部总结鉴定表》1份交市委统战部干部处,1份交派出单位存入干部本人档案。

  (二)做好挂职期满考核

  市直部门派出的挂职干部考核工作由各派出单位派员考核,县(市、区)派出的挂职干部考核工作由当地组织部、统战部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考核。具体要求:1、考核重点:干部在挂职期间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2、谈话范围:挂职接受单位、分管领导;所在处室全体人员;考核对象本人(介绍挂职期间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等方面情况,作出全面客观的自我评价);人事(政工)处负责人;挂职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3、考核工作要求于7月22日前完成,并形成800字左右的考核材料(A4纸双面印制,一式三份),盖章后于7月28日前报市委统战部干部处备案(电子版可通过OA系统或wz88968962@sina.com邮箱发送);4、市委统战部收集汇总材料后,及时将考核情况反馈派出单位、接受单位。

  挂职干部2016年度考核原则上回原单位考核,挂职期满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三)确定挂职结束时间

  7月下旬,挂职干部做好工作移交后,可陆续返回原单位。请各挂职接受单位及时办好相关手续。

  (四)做好挂职返回岗位安排

  干部挂职锻炼期满后一般回原单位工作。各派出单位要根据干部培养锻炼的目标和一贯表现,认真研究、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岗位,职务安排上应不低于派出前的职务。

  二、做好2016年度党外和少数民族科级干部挂职锻炼推荐工作

  (一)推荐条件和名额分配

  1、推荐对象主要为:市直有关单位、在温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县(市、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党外和少数民族干部。一般要求为科级干部,或者是国有企事业单位有高级职称的党外代表人士。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个别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5周岁。为配合市委中心工作,对已取得司法资格并有高级职称的和熟悉城建、经济、环保、水利等工作的干部要重点推荐。

  2、名额分配:市直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志,各在温高校可推荐1-2名,11个县(市、区)及浙南沿海先进产业集聚区等各推荐1名党外干部,其中文成、平阳根据实际情况另推荐1名科级少数民族干部(要求为中共党员身份,其中1名在市委统战部挂职)。

  (二)挂职锻炼时间、形式及岗位安排

  1、挂职锻炼时间: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为期一年。

  2、挂职锻炼形式:主要采取上挂、下派两种形式。

  3、挂职锻炼岗位:市直有关单位中层副职;鹿城、龙湾、瓯海区、经开区直属部门、乡镇(街道)副职。

  (三)日常管理及其他事项

  1、挂职干部由接受单位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以接受单位为主,派出单位配合,挂职干部应自觉服从接受单位管理,挂职期间一般不再承担派出单位的工作任务,高校派出的专家学者可采取相应灵活的方式。

  2、干部挂职期间,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由派出单位按在职人员标准发放;干部到常驻地(含市辖区)以外地区挂职的,挂职期间有关费用根据《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浙财行〔2014〕10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安排住宿的,按每周往返一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标准报销)由接受单位解决;住宿费由派出和接受单位各解决一半,一年总额控制在3万元以内,超出部分自理;挂职干部为挂职单位工作发生的差旅费,由接受单位报销。

  3、接到本通知后,请各县(市、区)委统战部积极物色优秀党外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充分听取组织部门意见,报县(市、区)委主要领导同意后上报名单;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在温高校要积极配合,把有培养前途的党外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推荐出来,推荐人选上报汇总后,由市委统战部与市委组织部统筹考虑安排接受单位。

  4、请各推荐单位于7月15日前将《温州市党外和少数民族挂职锻炼干部人选推荐表》报市委统战部干部处,并附电子表格(需附照片)。有关文件和表格可登陆温州统战网(www.wztz.

  org.cn)“公告通知”栏下载。

  (联系人:蓝德超电话:15157742232、88968949 夏李姑电话:13706619100、88968962传真:88968939)

  附件:1.挂职锻炼干部总结鉴定表(点击下载)

            2.温州市2016年度党外和少数民族挂职锻炼干部人选推荐表(点击下载)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温州市委统战部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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