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在全市机关单位全面推行即办制的实施意见》(温委〔2011〕5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现就本部机关执行即办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通过全面执行即办制,扎实推进机关工作提速提质提效,打造“聚人心、筑和谐”机关服务品牌,推进“十大行动计划”实施,实现“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目标。具体要求:
1、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养成“一日事一日毕”的良好习惯。
2、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以人为本的理念、和谐共赢的理念,努力提高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使统战工作服务水平进入全省前三行列,力争使我市非公经济统战、海外联谊、统战信息化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等工作全省领先。
3、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简化优化机关工作流程,办文办会办事时限压缩30%以上。
二、实施内容
所有公务事项推行即办制,按照“简单事情立即办、复杂事情限时办、特殊事情紧急办”的要求,根据本部公务实际,制定《即办事项规范表》(附件一),按照公务事项难易程度,合理区分简单、复杂、特殊事情范围,明确办事要求和时限。
三、制度保障
(一)健全办事公开制。进一步疏理我部工作职责权限、办事规则程序和制定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定、制度,凡不涉及国家机密一律公开。除采取会议、文件形式公开外,要创造条件推进网上公开,在温州统战网上开辟党务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公开党务政务。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4月底前完成。
(二)健全首问责任制。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的原则,第一位接到服务对象来电询问或接待来访的工作人员即是首问(接)责任人,属首问责任人所在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即向当事人一次性解释清楚有关办理事项、需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的岗位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引导办事的群众到承办人岗位,并交给经办人员。属电话咨询或举报的,接电话的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反映的事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并及时转告相关办理人员或请示领导,并协助有关人员解决问题。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单位业务的,首问责任人应给予耐心说明,并尽可能告知其办理的部门。承办人员必须按工作职责、规定和时限的要求热心给予办理,属不能办理的,除耐心解释外,要落实否定报备制度。
(三)健全一次性告知制。办事人员对服务对象需办理的有关事务或咨询的有关事项负有一次性告知的责任。能办理事项应及时办理;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相关的要求、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条件不具备的,要说明暂不予受理的理由等。办事人员对服务对象需办理有关事务应负有负责到底的责任,服务对象补齐手续或材料后,应予受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办事人员对所办事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很明确,或情况比较特殊的,办事人员应当在详细了解的基础上,及时请示部领导,共同研究确定应提交哪些材料,并告知服务对象。
(四)健全AB岗工作制。按照工作岗位设置和人员组成状况,合理设置AB岗。A岗承担主要责任,A岗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一天以上无法到岗的,经过交接程序,其职责自动由B岗人员代行。B岗人员应认真履行替代岗位职责,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不得推诿、留置、拖延或不办,确保每个工作岗位正常运转。AB岗重新设置工作由干部处牵头,在4月底前完成。
(五)改革会议制度。根据“少而精、要管用”的原则,积极改革会议形式,压缩会议数量和时间,采取并会、套会,最大限度地减少会议,提高会议效率。要贯彻落实半节会制度,规定上午8:30-10:00、下午2:00-3:30为上半节,上午10:00-12:00、下午3:30-5:30为下半节,尽量压缩会议时间,解决因会议过多过长影响日常公务处理问题。一般会议,指导性讲话不超过30分钟,汇报发言不超过10分钟。
(六)建立重点项目跟办制。要逐年分解“十大行动计划”年度任务,建立年度工作分工责任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负责牵头协调、跟踪督查,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困难,推进工作进度。部办公室、考绩办要对重点项目实施工作,采取提前介入、即时跟进,定时督查、及时反馈的办法,确保重点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七)建立责任追究制。明确处长为处室落实即办制第一责任人,应作好表率,示范执行;其他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都是直接责任人,应坚守岗位,模范履职。建立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即办制规定的人和事,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四、组织领导
(一)坚持领导带头。部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即办制。对文件传阅和审签、重要事项决定、紧急事项处理等,按规定限时办结,并做到能快则快、能早则早。对请示事项要及时批办,并认真负责地提出明确的办理意见。对分管处室落实即办制情况,进行及时指导和帮助。
(二)明确职责分工。部主要领导对这项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牵头协调,部机关党委负责具体落实,办公室、干部处配合,加强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典型引导、情况通报,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各处室都要发挥落实即办制的主体作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相互帮助、相互补台,推进即办制的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处室要建立工作台账,对即办事项进行逐项登记,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人员,处室负责人负责跟踪督查落实。办公室、干部处、机关党委要经常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纠正问题,追究责任。要将落实即办制情况纳入处室年度考绩内容,与处室和个人年度评先挂钩,建立有效的工作导向机制。
中共温州市委统战部
2011年4月21日
市委统战部即办事项规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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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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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要求及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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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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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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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文来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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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到即收,迅速登记,收文收信到送批时间不超过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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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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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会议类公文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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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交即办,迅速起草,交办到送批时间不超过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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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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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领导批示件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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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当天完成,急件1个小时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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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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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领导临时交办的一般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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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交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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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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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每月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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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例会结束后1天内送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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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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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主要领导一周工作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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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每周一上午制定,并在第一时间报送部务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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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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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信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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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报紧急信息后,第一时间核实,并在1小时内向部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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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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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成员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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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接访,一般事项即时给予答复或办理;需向领导请示或商其他部门的事项,在24小时内启动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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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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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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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财务规定的报销,即到即核即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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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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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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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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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采购在接到申购要求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2个工作日内进行采购;政府采购项目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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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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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系统干部人事档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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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到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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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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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机关干部人事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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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机关干部调动手续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工资、社保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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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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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系统人事隶属单位干部出国(境)政审或审批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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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政审手续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机关干部因私出国(境),2个工作日内送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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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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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所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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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到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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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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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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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领导临时交办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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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交办要求,按时完成交办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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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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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政策性、综合性、活动类文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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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处室文件起草一般在3工作日内完成,重要政策性文件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拟发文件需征求意见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重要政策性文件10个工作日完成;文件审核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并送签;文件审签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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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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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组织和部领导批示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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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确时间要求的,按要求及时办理反馈;没有时间要求的,2个工作日内做好交办工作。交办事项反馈率或办结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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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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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重要工作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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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每月工作安排》即时启动各项重要工作,确定当月需完成的工作,月内办结;当月没有完成的工作,月内反馈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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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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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会议和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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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提前5天交办任务,提前2天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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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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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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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稿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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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领导讲话代拟稿,一般提前一周呈送;部领导重要会议讲话稿,一般提前一周呈送;部领导一般会议讲话稿,一般提前2天呈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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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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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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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需形成纪要的,一般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并送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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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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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工商联、市侨联机关中层干部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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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工商联、市侨联上报人事方案后,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报部务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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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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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级统战部人事请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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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请示后,一般在15天内完成考察、部务会研究、下发批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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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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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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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公文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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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到即办,当天完成并送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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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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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会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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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办理,及时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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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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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领导交办的紧急特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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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实行特事特办,按要求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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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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