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委统战部 卢嫦
泰顺县是欠发达散杂居民族地区,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和实现少数民族群众的根本利益,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和促进民族关系的更加和谐的重要方面。为促进民族事业更好更快发展,针对欠发达散杂居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笔者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提出一些粗浅建议,以供参考。
一、泰顺县少数民族工作概况
泰顺地处浙闽交界,毗邻苍南、文成、景宁、福鼎、柘荣、福安、寿宁等市县,于明景泰三年(1452年)建县,寓“国泰民安,人心归顺”之意。全县总面积1761.5平方公里,辖36个乡镇,有着“全国生态示范区”、“中国古廊桥之乡”和“中国茶叶之乡”、“中国农村小水电之乡”等美誉。泰顺县是一个典型的民族散杂居地区。据考证,从明万历三年(1575年)以来,就有畲族从平阳、苍南、福鼎、福安、云和、景宁等毗邻地区迁居泰顺。改革开放以后,人口流动性增强,民族构成更加复杂。目前,全县有畲、黎、回、侗等25个少数民族,2.3万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6.52%,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居全省第三位。其中,绝大部分为畲族,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8 %以上。现设2个民族乡镇、18个民族村。此外,少数民族1000人以上的民族工作重点乡镇6个,少数民族人口50人以上的民族自然村191个。
作为省市民族工作重点县,泰顺县委、县政府历来重视发展民族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方针政策,在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保护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民族事业发展呈现出三个特点。
一是各民族不断加快融合。随着经济发展,人口流动性越来越强,各民族之间相互融合加剧,婚丧嫁娶等社会生活习惯日益趋同。尤其是实施少数民族群众下山移民工程以来,纯粹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域不断减少,民族行政村由原来的40个,撤并减少为18个,进一步推动形成了散杂居状况。这种融合,既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等社会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同时,也使得一些少数民族群众特有的传统习俗和历史文化逐步消失。现今,新一代畲族青少年对对歌、祭祖等传统礼俗活动等传统习俗知之甚少,许多畲族青少年不会讲畲语,特别是畲汉通婚的家庭,其下一代已经基本不讲畲语。
二是少数民族社会地位不断提升。近年来,随着思想观念的发展变化,人们对“民族成分”的观念已经逐步淡化模糊,“民族成分”的概念除在特定条件下使用外,对日常生活几乎没有影响。同时,由于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保健、保障救助等方面享有优惠政策。特别是实行少数民族学生降分录取政策后,许多畲汉通婚的家庭,其子女都会保留畲族身份,以便在升学、考试录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过程中得到特殊照顾。
三是民族关系日益和谐融洽。泰顺的畲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居住特点,畲族与汉族群众朝夕相处,共同劳作生活,自古就形成了和睦相处、相帮互助的优良传统。并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党政部门更加重视民族工作,少数民族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护,各种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处置,民族团结事业得到新的发展,民族关系更加和谐融洽。
二、民族事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上级统战、民宗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泰顺的少数民族事业取得长足进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得到继承发扬,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由于自然和历史的原因,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落后于全县平均水平。据统计,2007年全县少数民族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为2918元,仅为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5%。根据对8个民族行政村低收入农户抽样调查,共有少数民族低收入农户350户、1146人,分别占八个行政村低收入农户数的60.4%和62.7%,远高于民族行政村少数民族人口30%左右的比例。全县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少数民族贫困人口956人,约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4.6%,高于全县贫困人口的平均比例。目前,全县还有61个民族自然村没有通康庄道路,大部分的民族自然村饮水、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落后,少数民族农户增收难问题较为突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泰顺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进步的最大问题。根据专题调研,制约民族地区发展的主要因素可归纳为三方面。
一是受地理自然条件的制约。由于历史的原因,泰顺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高山、深山、远山中,距离中心集镇较远,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的偏僻地区。目前,全县36个乡镇有34个乡镇、150多个行政村分布有畲族,除城关和民族乡镇有较多畲族居住在城镇建成区内,绝大部分的畲族还是居住在中心集镇之外。全县191个民族自然村中,距离中心村3公里以上的就有61个,最远的司前左溪直斜自然村距离中心村有9.8公里。由于距离中心集镇较远,交通极为不便,一方面偏远民族自然村难以利用到中心集镇的科技、卫生、教育等社会公共服务功能。另一方面,民族自然村丰富的毛竹、茶叶资源无法得到有效开发利用。据调查,全县少数民族乡村约有毛竹26000亩,茶叶1600多亩。而偏远的民族自然村毛竹的收益要比公路沿线地区的毛竹收益低50%左右。
二是受单一产业结构的制约。泰顺少数民族主要以传统农业为主,第二、第三产业基本空白,外出务工经商的人员相对较少。根据工商部门的统计,全县450家民营企业中只有2家少数民族企业,年产值2300万元左右;全县4878户个体工商户中,少数民族个体户只有106户,仅占2.2%。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相关政策的扶持下,民族乡村农业综合开发和“农家乐”有一定的发展,扶持发展种养殖大户50多户,但是总体上规模偏小,效益不高。
三是受人才资源匮乏的制约。在省、市、县的大力扶持下,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得到极大的发展,县政府先后投入500多万元,改善民族乡镇办学条件。同时,民族学生在入学、升学方面还享受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但受优质教学资源,特别是师资力量分布的影响,民族地区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还普遍偏低。根据教育部门的统计,少数民族学生高中升学率只有27.5%,远低于全县85%的平均水平。近几年,随着绝大部分的少数民族专门大中专学校的撤并,民族学生大中专升学率有所降低,每年参加公务员、事业干部,以及教师、医护人员考试录用的人数较少,虽享有相应的加分政策,但被录用的比例仍偏低,少数民族干部队伍遇到青黄不接问题。同时,由于条件差,大部分专业技术人员不愿长期在少数民族乡村服务,民族地区发展型、经济型人才十分匮乏,影响了“创新强县、创业富民”战略的实施。
四是受相关帮扶政策的制约。在2002年行政村规模调整过程中,我县许多民族行政村由于人口较少,地处偏远,往往与较大规模的行政村合并,民族行政村由原来的40个,减少为18个。由此造成合并后的新行政村和被并的民族村都不能享受民族行政村的政策待遇。并且,目前省市大部分的乡村发展扶持政策都是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如康庄工程政策、省市机关单位结对帮扶政策等,对原民族村的科技、人才、资金等方面帮扶力度相对削弱。同时,县有关部门在实施民生实事工程过程中,侧重中心村,对原民族村的投入减少,影响了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
按照全面建设惠及全体人民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少数民族低收入群众增收帮扶行动计划”的部署,针对泰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应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1、积极帮扶推动移民下山。有计划地扶持引导居住偏远、发展前景不大的自然村群众向中心城镇、中心村聚集,是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存条件的根本途径。近十多年来,泰顺县委、县政府按照“小县大城关、小乡大集镇”的发展思路,在用地指标、资金配套、规费减免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有计划地组织动员少数民族农户移民下山。目前,全县已开发建设下山移民小区26处,建成房屋1192间,移民搬迁少数民族农户996户4858人,并有3700多人实现脱贫。但总体上少数民族群众的经济基础还十分薄弱,许多农户难以摆脱对土地、山林等基本生活资料的束缚。尤其是近两年来,土地价格持续上涨,移民搬迁的门槛越来越高,少数民族群众移民下山的难度越来越大。针对偏远地区少数民族群众移民难问题,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帮扶推动少数民族移民下山工程。一是要积极探索土地、山林经营权流转机制。根据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立足山区实际,研究制订土地流转机制,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把山林、土地集中给种养殖大户或企业管理经营,使农民离开承包地后也能获得稳定的经济收入,解决移民搬迁的后顾之忧。二是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劳动就业技能,积极促成转移就业,解决移民后的生活出路问题。三是要落实政策加大帮扶力度。提高移民补助力度,降低土地出让价格,减免相关规费,降低移民搬迁的门槛,让更多少数民族群众有能力搬迁到中心集镇居住。同时,对于那些居住偏僻,生存条件恶劣的群众,要引导帮扶他们搬迁到条件较好、聚居人口较多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居住,改善生活环境。
2、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对于那些居住在农林资源丰富、聚居人口较多,发展前景良好的民族自然村,要千方百计加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着力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当前尤其要重视民族村庄的道路建设。目前,全县191个民族自然村中,未通康庄道路的就有61个,总未通里程达138公里。行路难已经成为制约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最大困难。由于通路不通车,一方面本地的资源得不到有效开发利用;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居住在这些地区群众的日常生活、教育、卫生等方面的隐性负担。如,近年来农村小学基本撤并,学龄儿童都集中到乡镇小学就读,一般需要父母租住到学校附近陪读,增加了在教育上的隐性负担。地处偏僻,修路的里程长、投资大,民族自然村修路最大的问题是资金难以筹措。据估算,全县民族地区道路建设缺口资金达5200多万元,县乡财政根本无力承担。针对这些困难,一方面要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发动群众集资投劳,休整道路,改善出行条件;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省市在康庄工程政策之外的政策倾斜支持,实现村村通路通车目标。如,在今年的民族地区发展的课题调研中,在市委统战部及相关部门的鼎力支持下,落实了2个民族自然村的康庄项目,解决了600多群众的行路难问题。
3、加大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力度。针对民族地区人才资源,特别是经济人才匮乏的实际,要切实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为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人才支持。一是要加大民族教育事业扶持力度。在大力改善民族地区办学条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民族学校的师资力量,通过名师联校、大学生支教等途径,提高民族学校的教学质量。同时,根据目前民族学生高中升学率低的实际,鼓励扶持初中毕业未升高中的民族学生参加职业教育,提高就业能力。二是要提升农民素质。以“农民知识化培训”为主要平台,以农业、林业、养殖等实用技术为主,鼓励引导少数民族农户调整生产结构,发展特色农业,增强自我脱贫致富能力。三是要加强对民族地区人才支持力度。通过开展科技人才与民族乡村结对帮扶活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民族村、自然村服务,动员科技人才与少数种养殖专业户结对,增强民族地区创新发展的能力。四要加强民族地区乡土人才的培养。乡土人才是有较高知识水平的土生土长的农民,他们十分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但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因此要加强对他们专业技能和市场经济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能力水平。五要加强对民族村干部的培训。通过村干部培训班和外出考察学习等形式,提高他们的理论政策水平、创新意识和发展意识,增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
4、调整优化民族地区产业结构。一是要依托资源优势发展开发性农业。立足我县民族地区毛竹、茶叶等资源优势,发展开发性农业,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如,今年以来,我们在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中,开展“学技术、理思路、扶项目”活动,通过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技术帮扶、扶持毛竹、茶叶示范基地等手段,促进民族地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取得了较好成效。下一步,要按照全县“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依托民族地区竹资源丰富的优势,发动农户进行低产改造、建设现代标准毛竹示范园,积极争取县政府专项资金扶持,发展壮大民族地区的竹资源总量,提高经济效益。二是要扶持鼓励发展服务业。针对民族乡村,尤其是民族自然村商品流通服务业不发达的实际,要制订优惠政策,鼓励扶持民族自然村个体工商户的发展。通过合理有效途径帮助民族自然村建立较为方便的日产生活用品,以及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销售网络,既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又提高偏远民族自然村的商品供应能力和质量保证。三是要挖掘民俗传统文化发展生态旅游业。去年10月,泰顺畲族文化被确定为省级“畲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充分体现了泰顺畲族历史文化的原生态魅力。要结合泰顺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深入挖掘利用畲族传统习俗文化,开发民族地区的民俗特色旅游业。如今年3月,我们利用畲族“三月三”传统节日,在竹里畲族乡举办民族风情旅游节活动,吸引县内外游客5000多人,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和示范效果。由于我县民俗特色旅游起步晚,一些基础性的工作还需加强。首先要做好民俗生态旅游和特色农家乐发展规划。结合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飞云湖景区、承天氡泉等景区开发,配套做好周边民族乡镇、村的少数民族特色旅游开发规划,使各种资源串联成线、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丰富旅游活动的内容和特色。其次要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民族乡村内景区道路、卫生饮用水、生态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村庄整治和生态村建设,创造一个环境优美、整洁卫生的民族乡村。同时,加强对具有民族特色的古民居、古村落的保护,为开发民俗旅游和农家乐保留特色资源。第三要加强畲族特色歌舞等文化的整理保护。针对泰顺畲族歌舞等民俗文化面临失传的现实状况,组织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开展民族歌舞表演培训,丰富民俗特色旅游的人文内涵。
5、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社会保障水平。关心帮扶少数民族低收入农户和贫困户,既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也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有效办法。针对泰顺少数民族低收入农户、贫困户人口比例较高的实际,要制定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社会保障水平。一是要积极发展民族乡镇医疗卫生保健事业,健全巩固民族乡镇、村初级卫生保健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水平,解决看病难问题。要切实提高少数民族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比例,落实好农村60岁少数民族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政策,以及大病救济制度,减少因病返贫现象。二是要完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完善生活困难少数民族群众的临时救济机制,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提高社会保障能力。三是要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有效落实“百企联百村,千名干部扶千户”和“一户一策一干部”等结对帮扶措施,帮扶少数民族贫困户发展种养殖、来料加工等脱贫项目,增强造血功能实现自我脱贫,减少贫困面。
6、积极争取对欠发达散杂居民族地区的政策帮扶。虽然泰顺县的少数民族总人口位居全省第三,但不是民族自治县,无法得到省里的专门政策扶持。如省委、省政府就为景宁畲族自治县制定了《关于扶持景宁畲族自治县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08〕53号),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事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特殊扶持,安排浙江大学、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对口支援景宁,安排宁波、温岭等发达地区挂钩帮扶景宁县。同时,省财政在保持年度专项补助的同时,每年再安排5000万元的专款,并且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用于景宁的比例不低于总量的14%,而该县的少数民族人口仅为全省的4.7%左右。泰顺是全省欠发达县中最不发达的县之一,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薄弱,财政收入十分有限,难以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筹集更多资源。尽管如此,县财政还是每年安排民族专项资金80万元,较往年增加了2倍多,但这还不够填补民族村庄饮水设施建设的资金缺口。因此,省、市在制订有关政策时,要充分考虑欠发达地区民族村、民族自然村的特殊情况,区别对待,加大对民族自然村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危旧房改造、村庄整治等相关工作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