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成立
市委常委、统战部长赵乐平提出三点要求
瑞安市召开非公创先争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专题工作会议
苍南县召开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会议
苍南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民族工作
鹿城区“七个支持”开展党外人士“帮村扶企助社区”活动
中央统战部调研组到瑞安调研非公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
瑞安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侨联工作
平阳县委书记对统战工作提三点要求
市工商联(总商会)十届六次执委(理事)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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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选)

http://www.wztz.org.cn   2008年05月05日 15:20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经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修正)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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